(一)优秀作品
1.申报作品须为外语译配(或加字幕)的视听作品,有关参评作品于2024年在境外主流媒体平台落地播出效果,请附相关证明材料。
2.作品类型分为影视剧类(电视剧、网络剧、网络电影)、动画片类(含网络动画片)、纪录片类(含网络纪录片)、短视频类(含微短剧)和综艺类(含网络综艺)。
3.申报单位须为作品海外版权单位。联合制作或共有版权的片目,须协调确定唯一申报单位。中外合拍片须在申报表中注明。
4.请各视听机构登陆系统完成申报表格填写,并积极联系省局进行审批,4月7日前未审批完成的填报视为申报失败。